从系统论看党建“新的伟大工程”

2012-09-13
新闻来源: 云南省温州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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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锦涛同志在“7•23”重要讲话中强调,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紧紧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取得了明显成效。自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确定 “新的伟大工程”的执政党建设总目标后,经过十多年全党的不断探索和实践,现在这一工程的理论形态已经基本形成系统化规模。笔者认为,从系统论角度看,“新的伟大工程”理论体系由三大部分组成:理论基点、内部建设、外部建设。


  一、政治建设、理论建设的成熟,历史方位、总目标的明确,为执政党建设理论体系的形成、完善确立了正确的方向和坚厚的基础。

    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历来是同党的历史任务,同党为实现这些任务而确立的理论和路线联系在一起的。这是党的建设的基本规律和根本要求。从新中国成立以来执政党建设实践历程看,能否确立正确的理论和路线,自然取决于全党,取决于党中央领导集体。要确立正确的理论和路线:首先,在任何环境中都应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路线,始终秉持求真务实的态度,做到凡事实事求是。坚决拒绝拘泥于马列主义经典作家著作中的某些时过境迁的章句、结论、个别原理的教条主义的思维和工作方法;反对满足于个人经历与经验,而轻视理论指导、武装的经验主义的态度和立场。其次,当代社会纷繁复杂,在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再次,在党内政治生活,尤其是在决策过程中,必须坚持无产阶级党性原则,本着大公无私的精神,讲真话、道实情,不唯上,不畏势。第四,必须坚持群众路线。坚持群众路线就是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坚持党的优良传统,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问政、问需、问计于民,及时把人民群众的意愿反映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来。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全党尤其是党中央领导集体认真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党执政的经验教训,坚持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坚持实事求是,解放思想,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制度,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准确判断世情、国情、党情,党的政治建设取得重大突破——提出、坚持并不断完善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制定、实施并胜利完成了7个五年计划,开辟出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由此突飞猛进。与此同时,党不断探索和回答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等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党的理论建设获得飞跃性发展——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这“一条道路”和“一个理论体系”就是30多年来党的政治建设和理论建设的最大成就,是执政党建设理论体系形成、发展的牢固基石。


  党情认识是构建执政党建设理论体系的起点,党所处的历史方位则是最大的党情。“我们党已经从一个领导人民为夺取全国政权而奋斗的党,成为一个领导人民掌握着全国政权并长期执政的党;已经从一个在受到外部封锁的状态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成为在全面改革开放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党建总目标是执政党理论体系构建的明确方向。新时期以来,我们党经过多年探索,既提出“伟大工程”的战略构想,又明确总目标内容——“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求真务实、改革创新,艰苦奋斗、清正廉洁,富有活力、团结和谐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历史方位和总目标的确定为执政党建设理论的构建竖起了坚实支柱。


  政治建设、理论建设的成熟,历史方位、总目标的明确,为执政党建设理论体系的形成、完善确立了正确的方向和坚厚的基础。比如人之行走,政治建设解决了“走什么路”的问题,理论建设回答了“举什么旗”的议题,而历史方位则如出发点,总目标为前进方向。


  二、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是既自成系统,又互相联系的有机统一体


  经过90多年的党建实践,目前执政党内部逐步形成了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五个既自成系统,又互相联系的有机统一体。

 
  在执政党建设系统中,思想理论建设是根本。它包括两个基本方面:一是引领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各方面的党的理论创新。在这方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就是我们党全面执政以来的最大成就。当然,实践和创新永无止境,这个开放的理论体系必将有更新的内容充实其中。二是用党的基本理论,尤其是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全党。它要求:在世界观的确立和方法论的掌握方面,全党必须以建设学习型政党的要求,结合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生动实践,深刻领会基本理论的内涵,自觉地以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改造客观和主观世界,在进一步把握三大规律的前提下,不断提高运用科学理论分析和解决实践问题的能力;在理想信仰的树立和道德品质的养成方面,全党要坚信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成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模范。

 
  组织建设是执政党建设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包括四个方面:第一、作为根本组织原则的民主集中制,涵盖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完善党代表大会制度和党内选举制度,完善党内民主决策机制,以及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等;第二、作为党的根系的基层组织建设,包括因应社会发展,保证党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全社会,构建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新格局,积极推进各个领域、各种类型的基层党组织工作创新,提高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的素质等;第三、在组织建设中居于核心地位的是干部队伍、人才队伍和领导班子建设。其要求主要包括干部选任和人才管理原则、方针、机制、方法的坚持和发展,建设高素质领导班子等;第四、作为基础工程的党员队伍建设,包括通过有效的教育、管理等手段,不断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其生机活力等。

 
  作风建设是党的建设的一大特色、一大优势,是执政党建设系统又一重要组成部分。它由革命战争年代形成、和平建设时期坚持的“三大优良作风”发展而来。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主要包括五个方面内容:贯彻群众路线,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在治党治国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在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方面,大兴艰苦奋斗之风;在增强党内生活原则性和实效性方面,大兴批评和自我批评之风;以加强党性修养为基础和动力,使全党同志永葆蓬勃朝气、昂扬锐气、浩然正气。

 
  作风建设重在“扬善”,反腐倡廉建设侧重“惩恶”。十七大以来,我党将反腐败斗争上升到了“重大政治任务”来认识,甚至强调其性质是“战斗”。反腐倡廉建设除强调重要性、工作方针外,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教育为先,在全党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加强廉洁从政教育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二是制度为要,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提高反腐倡廉制度化、法制化水平;三是监督为重,以加强对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领导干部监督为重点,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四是高压为势,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加大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等。


  制度建设在新时期成为执政党建设的重要内容,但它不是一个独立的组成部分,而是贯穿于党建各个方面,是它们得以有效运行的保证。它的基本要求是:建立健全以党章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的制度体系。这个体系既要坚持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制度,以保持其连贯性;又要顺应形势发展,不断创新,以增强其系统性、协调性、科学性。它的最终目的是保障党的团结统一、增强党的创造活力。

  上述执政党建设系统的五个方面,其理论形态构成了执政党内部建设的理论体系。五者互相联系,构成一个统一的有机体。比之如人,思想建设为之“脑”,为之“魂”;组织建设为之“骨骼”,为之“五脏六腑”;作风建设为之“外貌”(“形态”、“神态”);反腐倡廉建设为之“免疫系统”,而制度建设则为之“运行系统”,五者缺一不可。

  三、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是党建“伟大工程”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连接点


  执政党建设系统的外部建设是内部建设在实现党的执政能力上的建设,是党建“伟大工程”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连接点。如果按从上到下,由内而外的顺序描述,可以分三个层面:

    第一、党的整体、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执政能力建设。对于全党,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根据党的全部工作分类提出了“五大能力”建设要求,即不断提高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能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能力、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能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应对国际局势和处理国际事务的能力。对于领导班子,党的十七大提出:要按照科学、民主、依法执政的要求,改进思想作风,提高领导干部执政本领,改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健全领导体制,完善地方党委领导班子的工作机制,把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定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善于领导科学发展的坚强领导集体。对于领导干部,党的十六大提出了“五种能力”建设要求,即不断提高科学判断形势的能力、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依法执政的能力、总揽全局的能力。在这三者中,前者是后两者的前提和基础;后两者是前者得以实现的保证和途径。在领导干部与领导班子执政能力建设关系上,前者决定后者的质量,后者为前者的发挥提供平台;同时后者只有有机地组织起来,才能发挥班子集体的能力效应。


  第二、基层党组织、基层党组织带头人、普通党员在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中的作用。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也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基础。新世纪以来,党中央强调,一方面全面推进各领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实现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社会覆盖;另一方面党的基层组织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创新活动内容方式,找准开展活动、发挥作用的着力点,在扩大党员参与面、提高实效性上下功夫,增强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基层党组织带头人的领导水平、工作能力是党的执政能力在基层工作和人民群众生活中的直接体现,党中央提出要按照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要求,加强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他们的领导带头作用。普通党员尽管不直接行使公共权力,但是保证他们在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也是党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新世纪以来,党中央一直强调建立健全教育、管理、服务党员的长效机制,激发党员增强光荣感和责任感、保持先进性的内在动力。


  第三、提高党对政治和社会力量的领导水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是全体中华儿女共同参加的伟大事业,党是这个事业的领导核心,提高党对各种政治和社会力量的领导水平是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而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则是其关键所在。新世纪以来,党中央始终强调,党委既要支持人大、政府、政协、司法机关和人民团体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又要发挥这些组织中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要坚持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根本原则和制度,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实现富国和强军的统一。特别是要加强对统一战线的领导,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的和谐。

  党的内部建设水平最终要通过外部建设水平来体现,外部建设水平要通过党的事业的成就来检验。而党的先进性建设正是反映在这一过程中,并且是通过这一切建设来实现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这条执政党建设主线是两位一体而不是互相分离的。


  尽管执政党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目前已具系统化规模,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方兴未艾,执政党建设实践丰富多彩,所以这个开放的理论体系必将不断添加新的内容。只要我们始终做到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鲜活的党建实践和经验为基础,以全党的智慧为支撑,以改革创新精神为动力,以推进“伟大事业”为目标,这一理论体系必将随时代的发展始终充满生机和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