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党员发展工作的通知

2012-05-04
新闻来源: 云南省温州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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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级异地商会党委、总支(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云南省异地商会党委年度工作计划,现对2012上半年发展党员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54日——59日,上报计划。

    各省级异地商会党组织确定2012年上半年拟发展党员名单,并填写《云南省异地商会党委2012年发展党员计划报表》(附件1),于510将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并报省异地商会党委。

(二)510日——525日,组织考察。

1.各省级商会党组织召开群众座谈会,对2012年度上半年拟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和组织考察,充分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收集整理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思想汇报(至少4篇)、群众座谈会记录(附件2)、综合审查报告表(附件3)、政审情况调查表、支部关于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决议、支部关于确定其从入党积极分子转为发展对象的决议、个人自传等材料。

(三)525日——531日,材料预审。

    各党()支部将拟发展对象的材料报省异地商会党委预审,对拟发展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初定本次发展对象。

(四)61日——67日,进行公示。

    各党组织对拟发展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结束后根据情况填写发展对象公示情况登记表(附件4)。

(五)68日——615日,大会表决。

召开支部大会表决,组织谈话,填写《入党志愿书》

1、各党支部及时召开支部大会,听取拟发展对象、听取介绍人和支委会关于拟发展对象的培养考察、政审、公示等情况介绍;与会党员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充分的讨论,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是否赞成其入党进行表决。表决通过的(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的),省异地商会党委指派专人与发展对象进行谈话,并填写《入党志愿书》中的相关栏目。

2、各党总支于620前将拟发展党员档案、《发展对象基本情况表》(附件5)、本次发展党员工作情况报告省异地商会党委。

(六)6月下旬,党委审批。

(七)“七一”前后,省异地商会党委统一组织新党员入党宣誓。

 

二、相关要求

1.始终坚持“十六字”方针。严格执行预审制、公示制、表决制等制度,切实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加强培养教育,把培养教育贯穿于发展党员工作的全过程,确保发展质量,同时,要保持数量的相对稳定,优化党员队伍的梯队结构和分布结构。

2.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发展党员工作的具体程序须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以及相关规定,通过规范程序来提高发展工作质量。在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3.严格审查和报送相关材料。按照接收为预备党员上报的材料清单收集整理装填发展党员档案资料袋。

 

附件:12012年上半年党员发展计划报表

2、发展党员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座谈记录

3、发展对象综合审查报告表

4、党员发展对象公示情况登记表

5、发展对象基本情况表

 

联系人:刘晓琴      联系电话(传真):7195633 

 

                                        云南省异地商会党委

                                        二〇一二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