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商联第十一次会员代表大会
各州(市)工商联,省工商联直属会员单位,机关各处室:
根据《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规定,并报省委和省委统战部批准,决定于
一、会议时间
其中:
二、会议地点
昆明云安会都(昆明市西山区石安公路马街路口)。
三、会议内容
审议云南省工商业联合会(商会)第十届执行委员会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云南省工商业联合会(商会)第十一届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和领导班子;研究云南省工商业联合会(商会)今后五年工作的基本思路和重点任务。
四、参会人员
(一)云南省工商业联合会(商会)第十一次会员代表大会代表;
(二)云南省工商业联合会(商会)第十一次会员代表大会特邀代表;
(三)省工商联机关工作人员和省委统战部工商经济处干部。
五、相关要求
(一)各州(市)工商联推荐的会员代表,由所在州(市)工商联负责通知参会;省工商联直属会员单位的会员代表,由省工商联会员处负责通知并按时参会。
(二)参会人员原则上不得请假,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需充分说明理由并于
(三)为确保会务工作的正常有序推进,圆满完成会议各项议程,请各州(市)工商联抽调1名工作人员参与协助会务工作,并组织参会代表统一乘车(飞机)于
(四)请出席会议的全体代表于
(五)因本次代表大会规模较大,住宿安排有一定困难,居住在昆明市区(指主城四区)的代表原则上不安排住宿。
请各州(市)工商联务必于
联系电话:0871—3625945,3628725(会员处)。
0871—8175666,8175777(云安会都)
联 系 人:韦德泉 13888828011
周 娟 13888969763
二〇一二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