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亮点

2014-12-25
新闻来源: 云南省温州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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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亮点有哪些?
  一、态度上的亮点:立法先行、依宪治国,从文件上看,立法、宪治都喊得更有力量了。
  二、制度上的亮点:巡回法院、重大行政决定法定程序、领导干涉记录追究。
  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依法治国,总共讲了六大部分,分别是:1、立法领域;2、法治政府(依法行政领域);3、司法领域;4、法治意识、法治宣传、法治教育;5、法治队伍(法治工作者);6、党的领导。
其中跟市场经济最相关的是第一部分立法领域和第二部分法治政府。  
一、立法领域
  关键点1:“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要把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贯穿立法全过程。”
通过立法先行推进改革,规范政府行为,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政府有法律授权才能做事儿管事儿,给市场从根基上松绑,给市场主体吃定心丸,也让政府的行政效率变高。
  关键点2:“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立法先行加上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给我们提供了寻找下一个改革热点的思路:跟随立法进程,寻找下一个改革热点,判断改革进度。
  二、法治政府(依法行政领域)
  关键点: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
  三、司法领域。
  巡回法院制度(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领导干部干预记录。两项制度是增强法院独立性的。而且是可操作性极高的。领导干部干预记录制度是可以立马上任的制度,巡回法院的可操作性也比较高,比起之前流传版本中的法院从地方独立出来的可操作性都高很多。
  四、法治宣传方面亮点: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
  五、法治队伍方面亮点:建立从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中招录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制度。“更好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使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实现我国和平发展的战略目标,必须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最后补充一点细节:“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提法正式登上历史舞台,位列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之后,需要注意的是,科学发展观也是中央委员第四次全体会议上首次亮相,恰好十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