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委出台政策:暂免征收或取消21项涉企收费
温州市发改委近日出台扶工兴贸政策,21项涉企收费被暂免征收或取消。
这21项涉企收费包括暂免征收1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对小型微型企业,有效期从今年起到2014年12月31日;取消8项涉企收费,包括6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2项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
市发改委此次出台的扶工兴贸政策内容还包括:对企业债券发行核准程序进行改革,由审批制改为核准制,重新限定企业债券的发行条件;鼓励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建设;支持市区服务业创新公共平台建设;支持重点企业培育,建立市级服务业重点企业评选培育机制,选择一批主营业务突出、核心竞争力强、品牌效益好的服务业大企业、大集团加以重点培育;加大财政扶持等。
据悉,企业债券的发行核准程序由审批制改为核准制,也就是由过去先核定规模、后核准发行两个环节,简化为核准发行一个环节。市发改委相关人士表示,此举为加快我市企业债券发行速度奠定了制度基础,并由此带来三点积极变化:打开融资空间、提高融资效率、增加融资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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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免征收或取消的21项涉企收费
对小型微型企业暂免征收1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收取的企业注册登记费;
2.税务部门收取的税务发票工本费;
3.海关部门收取的海关监管手续费;
4.商务部门收取的装船证费、手工制品证书费、纺织品原产地证明书费;
5.质检部门收取的签发一般原产地证书费、一般原产地证工本费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工本费;
6.贸促会收取的货物原产地证明书费、ATA单证册收费;
7.国土资源部门收取的土地登记费;
8.新闻出版部门收取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费;
9.农业部门收取的农机监理费(含牌证工本费、安全技术检验费、驾驶许可考试费等)、新兽药审批费、《进口兽药许可证》审批费和已生产兽药品种注册登记费;
10.林业部门收取的林权证工本费;
11.旅游部门收取的星级标牌(含星级证书)工本费、A级旅游景区标牌(含证书)工本费、工农业旅游示范点标牌(含证书)工本费;
12.中国伊斯兰教协会收取的清真食品认证费;
13.省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批准设立的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
取消6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
1.交通部门的船名牌工本费;
2.卫生部门的医疗仪器质量检测费;
3.政府采购部门的政府采购招标文件制作工本费;
4.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棉花品级实物标准收费;
5.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药品包装材料检验费;
6.海洋渔业部门的渔港费收(船舶港务费、停泊费、靠泊费、货物港务费)。
取消2项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
1.交通运输部门的运营车辆二级维护检测收费;
2.运营车辆综合性能技术等级评定(检测)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