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手构建和谐家园

2015-07-21
新闻来源: 云南省温州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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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云南,不谋民族工作,不足以谋全局。”这是一种共识。

“把云南建设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的示范区,是党中央、国务院交给云南的一项重要任务,是推动云南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的动力,也是推进云南桥头堡建设和各项工作的重要抓手。”省委书记秦光荣要求全省各级各部门:“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坚决完成好中央交给我们的重要任务,推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实现新跨越,为民族团结进步和边疆繁荣稳定作出示范,提供经验。”

一年来,我省积极争取国家对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建设的支持,制定实施意见,编制“十二五”发展规划,全力推动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开展“兴边富民”行动,助推民族地区社会建设,创建活动有声有色,示范区建设迈出坚实步履。

行动,兑现一个庄严承诺

云南卓有成效的民族工作,让示范区建设拥有了“先天优势”。

近年来,我省超前谋划民族工作,把云南民族工作放在国家层面找定位、在全省全局工作中找布局,树立民族工作“大理念”,云南民族工作始终走在全国前列,“云南模式”受到广泛好评。

“有什么困难?最需要什么帮助?”在富民县小水井苗族村、在呈贡县雨花街道办事处回回营社区、在瑞丽市银井边境傣族村寨……这样的询问对广大民族地区少数民族群众不再陌生。示范区建设启动以来,民族干部进村入户,就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城市民族工作、兴边富民行动、产业发展、边境民族团结、民俗民情等多项工作进行调研。

“桥头堡建设需要云南的自身努力,更离不开中央各部委的支持和帮助。”省长李纪恒数次带队前往北京,加强与国务院各部委办局的沟通协调,寻求在政策、项目、资金等方面的支持和帮助。

云南民族工作一马当先,示范区建设迈出了扎实的第一步。

2011年7月,首都北京,国家民委与省政府正式签署了《建设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合作协议》。国家民委将在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加强民族文化保护与发展、完善维护民族团结保障机制等众多方面给予云南大力支持。

下村寨、跑北京,调研论证、规划编制,云南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建设工作紧锣密鼓,有声有色。

对68490个自然村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新一轮的梳理,对320多万个数据进行分析,扎实的基础性工作为示范区建设提供了可靠的科学依据。

部省《合作协议》《云南省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的实施意见》相继出台。

今年4月27日,省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了示范区建设《实施意见》,响亮地提出要在民族经济发展、民生改善保障、民族文化繁荣、民族教育振兴、生态文明建设、民族干部培养、民族法制建设、民族理论研究、民族工作创新和民族关系和谐10个方面为全国作出示范,实现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边疆繁荣开放“三大跨越”。

七彩云南承诺:以共同发展促民族团结,以边疆繁荣促边疆稳定。

繁荣,放飞一个致富梦想

发展民族经济是示范区建设的核心任务。

一年来,全省大力促进民族经济发展,进一步加强交通、水利、电力、通讯、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进 “扶少”、“兴边富民”等工作,支持民族地区利用资源优势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培育特色优势产业,不断增强民族地区自我发展的能力和综合经济实力。

“生在山窝窝里,做梦都没有想到能像城里人一样上班下班,每月有2000元左右的工资。”38岁的回族村民李才斗对自己现在的生活很满意。去年,他进入村里的编织袋生产厂,从一个种植烤烟的农民变成了一名工人。

民族经济的快速发展,让鲁甸县桃源回族乡鸭子塘自然村的李才斗和当地650户、5000余名回族汉族群众生活发生了巨大变化——村里成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建成了蛋鸡养殖场、肉牛养殖场等7个经营实体,合作社的村民人人有班上、个个能挣钱。到2011年,全村人均纯收入达5800元,比上年增加3544元。

这是省委、省政府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各族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切入点,积极探索中国特色、云南特点的民族工作的一个缩影。

与李才斗一样,全省成千上万的少数民族群众生活也变得“春意盎然”。

我省各民族、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参差不齐。“缺什么就补什么”的“扶少”工作原则,使“决不让一个少数民族兄弟掉队”目标逐步变成现实。

2011年,我省非边境县的152个人口较少民族聚居自然村获得了总计1.22亿元资金,整村推进项目的实施让不少民族村寨面目一新。

“示范区建设是全省的事。”我省各部门和州市县在示范区建设中相互协作,共同推动。2011年,省民委与省扶贫办共同实施的边境县183个人口较少民族聚居自然村整村推进项目顺利实施,为部门联动、上下合力共建示范区积累了经验。

如果说“边疆繁荣稳定”是示范区建设的灵魂,那么“兴边富民”工程则是示范区建设的支柱。

2011年,1.6亿元投向我省“兴边富民”重点县,184个“兴边富民”示范村从中受益,国家“兴边富民”特色优势产业试点县从两个增至5个,20个县实施了省级特色优势产业试点建设。

大幕拉开,好戏连台。

“十二五”期间,我省将围绕示范区建设,投入728亿元,完成8项主要任务,实施8大重点工程56个具体项目,确保“十二五”末全省民族地区综合经济实力、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社会事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及民族工作迈上新台阶。

和谐,浇开一朵幸福之花

示范区建设,是全省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和福祉所在。

今年3月,“黑树林地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启动仪式在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红河县三村乡举行,红河县三村、垤玛两乡将在1.1亿元资金的支持下,从道路建设、农田水利建设、产业扶持发展等7个方面实施综合扶贫开发。

地处“三州四县”结合部的黑树林地区,行政界线长,水源、山林、土地等纠纷错综复杂,曾是民族矛盾的“多发地”和纠纷激化的“滋生地”。随着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展开,黑树林地区这一“热点”不再“热”了。

各民族兄弟姐妹手拉手,心连心,在团结中进步,在进步中发展。

示范区建设内容丰富而具体,涵盖了民族工作的方方面面。

全省民族教育从点到面获得较大提升,从民族幼儿园到民族小学、民族中学、民族中专、民族大学的具有云南特色的民族教育体系基本形成。

民族地区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城乡卫生服务网络建设不断完善,少数民族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情况有了较大改善。

“科普富民兴边”示范工程,盈江、河口、香格里拉等11个边境民族县从中受益。

用战略眼光和特殊举措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全省少数民族干部数量占全省干部总数的三成以上。

建设我国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的示范区,成为提高云南形象的重要载体,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之花,七彩绚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