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工商总局局长周伯华:以改革创新精神服务桥头堡建设

2015-07-21
新闻来源: 云南省温州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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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云南桥头堡建设营造良好的市场主体发展环境,提供高效便捷服务体系,推动实施商标战略,规范维护市场秩序,夯实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的坚实基础……”2011年1月14日,国家工商总局发布《关于支持云南建设我国面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的意见》,表达了工商总局支持云南桥头堡建设的殷殷之情。

国家工商总局党组书记、局长周伯华说,2009年7月,胡锦涛总书记在云南考察时提出,把云南建设成为我国面向西南开放的重要桥头堡。总局组织专门力量,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全面了解云南省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情况。各业务司局认真研究意见措施,总局召开局务会议进行专题审议,及时形成了支持云南桥头堡建设的22条政策性文件。

在22条政策性文件中,国家工商总局大力支持云南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内外资企业、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支持云南企业积极培育驰名商标;支持云南省工商局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工作;支持外国投资者在云南边境州、市以人民币出资投资;支持加强与周边国家市场监管部门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的交流合作等,这些政策措施有力推动了云南农业产业化、新型工业化以及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出现了一股“央企入滇”、“民企入滇”的热潮,越来越多的投资要素集聚云南,当地一批驰名、著名商标迅速崛起,极大地增强了云南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云南大步加强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鼓励省内企业“走出去”,更好地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有力推动了与东南亚、南亚的交流合作向更宽领域、更深层次、更高水平迈进。

一年多来,云南省私营企业新登记户数和注册资本同比分别增长11.07%和23.81%,新登记外资企业的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分别增长24%和43%,新登记个体工商户增长8.9%、农民专业合作社户数增长56.4%,这些市场主体以创业带动就业已达6000余人……一份份数据,展现了国家工商总局支持云南桥头堡建设所结出的累累硕果。

周伯华介绍,国家工商总局指导云南省工商局用活、用好优惠政策,并在具体操作中及时给予细心指导,对相关事项特事特办。在总局指导下,云南省工商系统把2011年作为“政策落实年”,强化组织领导,明确细化责任;强化学习宣传,打牢贯彻基础。全省各州市工商局结合本地实际,在培育市场主体、优化投资环境、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服务发展体制机制等方面,研究制定了相应配套措施和办法,大胆创新,先行先试,把总局的一条条优惠政策送到工厂车间、田间地头。

“2011年,总局共拨款1210万元,用于云南省26个工商所基础设施建设。并和国家发改委协调,扶持帮助云南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基层工商所建设,批准项目13个、下拨资金1000万元。”周伯华说,一系列政策措施,给予了云南更多的政策倾斜,特别是赋予了基层工商部门更多的权限,优化了云南的投资环境。与此同时,云南省工商系统充分利用这些政策措施,在服务各类市场主体方面更加便民、利民和务实,为投资者创造了更加宽松、高效、便捷的服务环境。

“服务云南桥头堡建设,工商部门起到了尖刀兵的作用。”面对云南社会各界的好评,周伯华说,从总局到云南省局、到各州市局再到各工商所,工商部门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服务云南桥头堡建设,云南省市场主体快速发展,实施商标战略再创佳绩,扶持就业成效显著,监管执法捷报频传,参与社会管理水平有新提升,法治工商建设取得新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