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电商公共服务或应用平台 最高可获补助300万元
温州加快发展电子商务“1+X”文件近日出台。在加快电子商务发展中,我市将实施电子商务“1234”工程,鼓励和支持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做大做强,最高可获补助300万元。据悉,今年2000万元电子商务发展扶持财政资金目前已经到位。我市建立了推进电子商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以便协调解决电子商务发展中的问题。
目前我国电子商务基本集中于苏、浙、沪、粤等地,其中苏、浙、沪的电商市场份额约占全国的50%。
温州制造闻名全国,而电子商务发展却相对滞后,且呈现低小散的现象。今年两会期间,市政协委员陈启贤曾提出一份“关于加快电子商务生态链建设,推动温州实体经济转型发展”的提案,他是市电子商务行业协会主要发起人。
昨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陈启贤说,总体看,温州电子商务还相当落后,相对而言更缺电商的平台。上述系列文件的出台,表明市委、市政府扶持温州电商产业的决心很大,可加速温州制造业进军电商领域,尤其是发展电商平台建设扶持上可谓“全面开花”,力度也大。他表示,随着这一系列政策的陆续到位,我市有望再造一个“网上温州城”。
建立电商平台最高补助300万元
根据《温州市促进电子商务发展扶持办法》,我市今后将支持发展电子商务公共平台。具体包括:支持发展行业电商联盟公共服务平台、支持设立技术研发和人才培养公共服务平台、支持建立电子商务物流公共服务平台、鼓励引进和建立独立电子商务应用平台,以及支持创建电子商务园区(基地、楼宇)。
对经认定授牌的行业电商联盟,将给予运营主体(如服务中心)10万元的补助,相关项目每项可获得最高50万元的补助。建立云计算服务平台并为100家以上企业提供电子商务服务,并经认定授牌的,对其相关的场租、配套设施投入,按已申报备案项目实际投入额(基建和土地款除外)给予不超过30%的补助,最高200万元。
支持建立电子商务物流公共服务平台方面。对电商联盟、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基地、楼宇)中物流场地面积2 万平方米以上,能为电子商务企业提供物流服务、仓储用地、物流信息发布等功能,并经认定的将给予扶持:对其开展配套设施投入的,按照已申请备案的项目实际固定资产投入额(基建和土地款除外)给予不超过20%的补助,最高200万元。
电商平台建设中,我市鼓励和支持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做大做强,支持开展配套设施投入,并按实际固定资产投入额(基建和土地款除外)给予不超过20%的补助,最高补助300万元。
在支持创建电子商务园区(基地、楼宇)方面,我市鼓励和支持创建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基地、楼宇),为发展电子商务提供公共配套服务。对园区(基地)和楼宇内用于电子商务相关产业总体办公使用面积分别在1.5万平方米和5000平方米以上,电子商务基础配套设施基本完善的,将分别给予100万-200万元不等的补助或奖励。
今年开始认定诚信电子商务企业
从今年起,我市开始认定诚信电子商务企业。
温州市诚信电子商务企业,是指依据《温州市诚信电子商务认定管理办法》认定的,有专门的网络经营服务信用管理制度、发布网络信息真实可信、信用管理效果明显、社会信用形象良好,在诚信经营方面具有典型示范作用并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企业。
据悉,参评企业按自愿申报原则,填写申报资料,报所在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申报企业提交的资料进行初审后确定推荐名单,并将推荐材料上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申报认定温州市诚信电子商务企业须具备12项相关条件。
温州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金融机构及有关社会组织对认定的诚信电子商务企业将实施优惠扶持政策。
“温州市诚信电子商务企业”称号自授予之日起有效期为2年,2年后自动失效。各诚信电子商务企业可在2年期满前通过重新申报延续此称号。
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将受严处
我市在优化电子商务发展环境,大力发展电子商务产业的同时,还将加强对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监管。《温州市规范电子商务发展办法》就对相关违法行为的处罚作出规定。
根据规定,对性质较轻且情节轻微的网上违法行为,当事人能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予以行政指导、行政告诫,可不予行政处罚。
对违法性质较轻、影响不大、社会危害程度较低的案件,当事人能积极纠正并消除不良后果的,可从轻或减轻处罚。
对利用网络销售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商品、从事非法传销、发布虚假违法广告和侵害消费者权益等情节特别严重的违法行为,市有关部门将予以严厉查处。
相关资料
温州加快发展电商“1+X”文件
“1”是指《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X”包括《温州市促进电子商务发展扶持办法》、《温州市规范电子商务发展办法》、《温州市电子商务示范龙头企业认定办法》、《温州市诚信电子商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等。
电子商务“1234”工程
电子商务“1234”工程:建设一批电子商务总部楼宇;创建两个电子商务产业园;搭建行业电商联盟公共服务平台、技术支撑和人才培养服务平台、物流公共服务平台等三种公共服务平台;完善网络、信用、物流、宣传推广等四大配套体系。
市政府确定的目标:到2015年,力争培育传统制造业电子商务行业联盟公共服务平台10个,传统行业领域的电子商务应用示范企业100家,独立运营电子商务平台企业10家,电子商务配套服务示范企业50家,专业行业门户网站10个,温州制造的电子商务销售额占全市批零业销售额的比重逐年提高,企业和市民电子商务应用率分别达到70%和90%以上。通过努力,到2015年末,把温州打造成为“长三角”电子商务重要城市和“海西区”电子商务核心城市,并努力创建成为全国轻工类网批电子商务城和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