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政府关于加强招商引资工作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

2015-12-14
新闻来源: 云南省温州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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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届六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招商引资工作,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实现经济平稳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和改进当前与今后一段时期招商引资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 充分认识招商引资工作在新常态下的重要性

  在新常态下,经济发展方式、经济结构和经济发展动力正在发生深层次的变化,招商引资无论是在调整存量、做优增量,还是在培育新增长点等方面,都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对招商引资工作重要性和战略性的再认识,继续强化把招商引资作为经济工作的重要内容。全市上下要始终做到坚持招商引资决心不动摇、领导不松懈、投入不减少、环境建设不放松、引资力量不削弱,实现昆明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

  二、 指导思想

  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坚持稳中求进,锐意改革创新,奋力攻坚克难,着力优化产业结构,着力统筹城乡发展,结合国际国内形势,以创新工作机制为主抓手,把转方式、调结构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更加注重招商引资的质量和效益,创新招商引资方式方法,努力提升投资环境,扩大招商成果,加强重点园区建设,优化产业结构,增强产业集聚发展水平,充分发挥好昆明作为滇中经济圈“中央处理器”作用,为把昆明建成云南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区核心奠定基础。

  三、 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基本原则

  科学谋划。研究把握国际资本流动趋势,深入分析经济新常态下我市产业发展、协同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明确招商引资主攻方向和主要目标,推动引资、引技、引智有机结合。

  分类指导。针对产业和县区、园区发展差异实行分类指导,在保持投资增量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开展差别化招商、产业链招商,逐步做大产业集群。充分发挥我市资源优势,科学规划,扩大引资规模,加快产业升级转型。

  突出重点。突出面向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成渝经济区,港、澳、台,东南亚、南亚,日、韩等重点区域及国家的招商引资。突出先进制造业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产业链关键环节和核心技术等方面的招商引资,重点引进重大项目和关键技术。

  积极创新。创新招商引资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坚持市场主体、政府引导的方针,建立集政府部门、行业组织、专业服务机构于一体的多渠道投资促进工作平台,改进招商激励机制。

  (二)目标任务

  确保2015年全市实际利用外资20.78亿美元以上,引进市外到位资金800亿元人民币以上。

  一是工业结构进一步优化。2015年力争工业招商引资占全部引资总额的比例较上年增长5%以上,高端研发、制造产业,新能源、新材料等产业比重有所提高。

  二是重大项目明显增加。2015年全市新引进10亿元以上重点项目达到100个,其中:30亿元以上项目达20个,50亿元以上项目达10个。亿元以上工业项目达50个,其中:10亿元以上工业项目达10个。全年引进5000万美元以上外资项目(含增资)10个以上。

  三是突出产业招商。结合重点行业和领域进一步细化完善产业招商分局设置。

  四、 主要任务

  (一)创新招商引资工作机制

  1. 突出产业招商,细化完善产业招商分局设置。利用产业配套环境和产业集群效应,千方百计引进一批产业链式化、关联度大的项目。围绕基础设施、能源交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商贸物流、文化旅游、高原特色农业、金融等产业,设立产业招商分局,以产业链分析为基础,积极寻找和弥补产业链的薄弱环节,确定目标企业,打造产业集群,有目的、有针对性地围绕产业链及配套开展持续招商。每个产业招商分局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统筹领导;设局长1人,由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兼任,由牵头单位分管领导担任常务副局长;副局长2—3人,由配合单位分管领导担任;工作人员5—8人,由各组成单位抽调,每个分局总人数控制在10人左右。各产业招商分局要明确招商任务,根据年内省、市外出招商活动安排,制定各自外出招商活动计划,积极组织开展外出招商活动。

  2. 科学构建驻外招商工作网络。在认真总结近年我市驻外招商工作经验基础上,以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成渝经济区为国内招商重点区域,以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为主体,以各产业招商分局为主要力量,依托市政府驻北京上海深圳办事(联络)处,抽调骨干力量,设置专门驻外招商分局,组织派驻专门招商队伍,开展长期驻外招商。派驻城市设有市政府驻外办事(联络)处的驻外招商分局局长由驻外办事处主任及各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兼任,派驻城市未设有市政府驻外办事(联络)处的驻外招商分局局长由各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兼任,由牵头单位分管领导担任常务副局长;副局长2—3人,由配合单位各1位处(科)级以上职务人员担任;工作人员4—6人,由各组成单位抽调,每个分局总人数控制在8人左右。

  3. 创新招商引资方式、方法。完善区域合作平台,加强项目合作与交流,加强资源共享与信息沟通。探索实现“以商招商”的有效模式,做实投资环境推介与项目对接。积极开展省市联合招商、市县联动招商、地块招商、园区主导产业招商、中介招商、展会招商、网上招商、点对点招商、精准招商等。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招商引资的积极性,协调社会各界开展联动招商。推动各县区、园区与行业龙头企业对接引进重点项目。推动各行业主管部门与县区、五个开发(度假)园区联合开展行业、产业链招商。

  4. 推动引资、引技、引智有机结合。根据我市产业发展需求,明确重点引进技术和人才,提升招商工作的技术导向性,推动招商引资与引技、引智有机结合。鼓励高校、科研机构、企业与跨国公司联合建立研发中心或重点实验室,广泛开展技术合作和基础性研发项目的研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执法力度。大力引进、培养创新创业团队和领军人才。

  5. 优化投资环境及宣传推介方式。加快行政审批制度、企业投资管理体制和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步伐,进一步加大行政审批事项“取消、转移、下放”力度,精简和规范行政审批。放宽投资准入,深化外商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完善重点项目协调服务机制,增强服务意识,促进企业投资便利化。畅通投资商反映诉求相关渠道,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减轻企业负担。注重昆明市形象的整体包装和宣传,利用媒体和各类对外交流合作平台,创新宣传模式,拓宽推介载体。

  6. 继续坚持开展市级领导带队招商工作。健全完善市级领导跟踪联系大企业制度,继续坚持开展市级领导带队招商工作,将各县区、五个开发(度假)园区及有关市级部门整合起来,本着务实、节俭、高效的原则,围绕产业链构建、龙头企业引进等目标,努力推动我市与世界500强、中国500强、民营500强、行业领先企业和高科技企业的战略性合作。按照省委、省政府对今年外出招商的统一安排部署,积极做好各批次外出招商准备工作。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带队,精心筹划赴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若干次重大招商引资活动,争取赴港、澳、台等地开展专题招商引资活动;各分管副市长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及产业招商计划适时带队开展外出招商;各县区、五个开发(度假)园区党政主要领导要因地制宜,紧盯项目,开创性开展“走出去”招商引资工作。

  7. 完善重大项目联系推进工作机制。要进一步完善市级领导跟踪联系大企业、大项目制度,提高项目的落地率、开工率、达产率,继续加强和完善重大项目推进工作机制,加强领导、主动协调、强化管理、加强督办,使签约项目能够早开工、开工项目早投产、投产项目早见效。

  (二)突出招商引资重点

  1. 重点引导外来投资投向先进制造业。依托有色金属、化工、烟草和非烟轻工等重点行业现有龙头企业,吸引国内外相关产业配套企业投资和集聚发展,提高行业竞争力。围绕构筑“一核两翼六板块”的工业布局体系,着力引进先进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六大新兴产业相关的一批行业龙头企业。打造一批引领工业转型升级的动力型产业,建设一批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和创新产业集群,攻克一批支撑工业转型升级的关键性技术,培育一批带动工业转型升级的龙头型企业和科技型小巨人企业,建设一批支撑助推工业转型升级的示范型项目,全力打造昆明工业经济“升级版”。

  2. 明确产业链招商重点。研究制定“昆明市产业及产业链招商指导目录”,确定产业招商方向、目标地区及目标企业。以加强新兴领域吸收外来投资工作为重点,以引进重大项目为抓手,通过招商选资,努力形成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传统优势产业协调发展新格局。

  3. 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招商。重点引进先进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信息技术、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龙头企业。把握科技引领,谋划大数据、大健康等产业招商。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对符合要求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及企业进行扶持。

  4. 推动现代服务业招商。围绕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建设世界知名旅游城市、打造区域性国际金融中心、加快建设现代商贸服务业集聚区、泛亚商贸物流中心、昆明综合保税区,调整优化商贸物流产业布局等重点领域,大力发展总部经济,积极争取世界500强、中国500强、民营500强延伸投资版图和发展布局,在昆设立区域性总部;重点引进国内外知名旅游、现代物流、电子商贸及金融机构(银行、证券、保险、期货、基金、交易所、中介机构等)入住昆明发展创业。进一步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在公用事业、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等领域再推出一批项目,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

  5. 提升现代农业和传统产业招商引资水平。加强引进现代农业企业,着力引进一批花卉园艺、时鲜蔬菜、特色果林、现代都市农庄特色规模化经营项目,充分发挥石林台湾农民创业园、斗南花卉产业园等国家级和省级产业园区龙头带动作用,通过招商引资鼓励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加快龙头企业与农户、农民合作社的联营,培育一批新型农民合作组织和多元服务主体。通过引入战略合作伙伴,推动传统产业提质增效,提升产业竞争力。

  (三) 优化区域差异化招商引资政策

  1. 引导市内各开发(度假)园区及县区差异化发展。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我市产业布局规划,按照不同主体功能区的定位,合理规划产业布局,实行差别化投资管理政策。突出“精准化”招商,加大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及研发、高端制造环节吸收外来投资比重。鼓励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高新技术、生物制药、现代化工、生态产业、文化旅游与健康服务产业等领域的产业集聚招商,有针对性地承接国内产业转移。进一步简化投资企业转移审批登记手续,减少投资障碍,加快产业转移进程。

  2. 优化和提升招商引资结构。以重大项目、重点基地和园区为依托,以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为着力点,推动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农业招商,增强外来投资对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战略推进效应。探索投资项目利益协商和共享机制及项目流转机制,推动企业有序转移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招商引资区域协调发展。

  3. 积极提升对外交流重点平台引资功能。借助南博会、昆交会、旅交会、农博会等平台,积极引进各行业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在经贸、技术、园区管理、人才培训等多个方面与沿海发达地区开展合作。充分利用滇粤、滇沪等合作机制,积极承接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企业产业转移。充分发挥我市国际、国内友好城市的桥梁纽带作用,提高对外经济、科技、文化、交流合作水平。

  五、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对全市招商引资工作的统筹、指导和协调,完善招商引资工作协调机制,撤销“昆明市内培外引工作指挥部”,参照省级做法,成立由市长任主任,相关副市长任副主任,市级有关部门负责人任委员的“昆明市招商引资工作委员会”,与“昆明市工业转型升级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领导体制,负责指导、协调、推动昆明市招商引资工作。

  (二)加强政策扶持

  进一步清理、细化、整合各类政策,研究、填补政策空白,鼓励各县区、园区根据法律法规及实际情况制定相应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进一步规范各项财税、金融和土地支持政策,加大统筹协调力度,提高各类优惠政策的兑现率。引导金融机构调整优化信贷结构,积极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产业链融资等新模式。对符合产业发展规划的大型招商引资项目,优先安排和保障建设用地,并在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电力供应等重要资源配置上予以优先保障。完善招商引资信息管理系统,优化招商引资出访管理,解决“走出去”招商难的问题。

  (三)加强队伍建设

  加大专业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着力提高专业招商人才队伍素质。探索专业化招商机制和引进社会专业招商人才,加快组建专业化招商团队,打造一支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内外产业发展趋势、掌握本地资源优势并具备良好沟通谈判技能的综合型高素质招商人才队伍。实施倾斜性政策,探索开展我市与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地区的招商引资干部交流学习,提高招商引资队伍的整体水平。

  (四)加强考核和绩效评价

  进一步研究优化我市招商引资考核办法,严格执行招商引资工作“一把手”责任制度,增加招商引资成效在市级部门及各县区、五个开发(度假)园区年终目标绩效考核中的比重。探索建立招商引资项目评价体系,将合同履约率、项目开工率、建成投产率、投产贡献率纳入招商引资考核,并结合各县区、五个开发(度假)园区实际,实行科学差异化考核;探索设置招商引资在资金利用、吸纳就业、引进技术、研发创新等方面的评价指标,定期收集汇总各县区、五个开发(度假)园区招商相关工作落实情况报告市委、市政府。市政府定期通报全市招商引资工作和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推进情况,推广先进经验,发挥示范效应。

  (五)工作经费保障

  为保证创新招商引资方式取得实效,由市财政局提供工作经费保障。其中:产业招商分局每年各安排招商引资工作经费50万元、驻外招商分局每年各安排招商引资工作经费80万元。各县区、五个开发(度假)园区要根据本意见精神,配套相关工作保障经费,确保招商引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六、 加强考核督查,确保全年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各县区、五个开发(度假)园区、驻外招商分局、产业招商分局是招商引资工作的责任主体。采取市与县区、五个开发(度假)园区、驻外招商分局、产业招商分局联动服务、管理、推动,建立重大招商引资项目领导挂钩联系、重大问题会办制度及动态情况通报、重要事项督办、工作效能监察等机制。挂钩领导定期了解项目及企业情况,主动外出招商,对企业项目申报、规划办理、土地供应、环保审批等环节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对接,提出办理意见,交由市委目督办、市政府目督办负责督办;市级各单位要及时、有效地提供扶持和主动服务,真正把招商引资工作责任制落到实处。

  市委目督办、市政府目督办要把招商引资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县区、五个开发(度假)园区的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在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中的比重,抽调有关单位干部组成督查组,按季对县区、五个开发(度假)园区招商引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招商引资工作推进不力,不能按时完成阶段性任务的,责令限期整改;由市考核办对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报市委目督办、市政府目督办;对半年内未能完成招商引资年度目标过半的单位,在全市进行通报,并由市纪检监察机关给予有关责任人问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