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十二五”期间共募集公益慈善资金55.5亿元
来源:云南日报 记者:杨之辉
从云南省民政厅获悉:据不完全统计,“十二五”期间,全省共募集公益慈善资金55.5亿元,物资1.3亿多件,累计受益人群超过2亿多人次,志愿者队伍遍布全省城乡,参与慈善服务的志愿者年平均90万人次,依法登记的基金会、慈善会、红十字会等慈善组织数量已达到351个。
“过去五年是我省慈善事业取得长足发展的五年,全省慈善政策法规不断完善、慈善组织逐年增加、慈善活动平台不断拓展,慈善事业的社会贡献力更加凸显。”省民政厅副厅长胥廷义介绍,“十二五”期间,我省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法规来保障慈善事业的发展。2013年8月,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大力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加快推进现代化社会组织体制建设的意见》,明确了“政府退出公益慈善募捐市场”的要求,将慈善组织作为社会组织体制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了制度性安排,并配套出台了《云南省县级以上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暂行办法》、《云南省社会组织登记办法》等政策文件,着力培育社会组织。
2015年12月2日,省政府又出台了《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从慈善主体体系建设、慈善活动开展、监督管理、组织领导等方面对全省慈善事业发展进行了中长期规划。这些政策法规的出台,为社会组织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截至目前,我省依法登记的慈善组织已达351个,其中基金会85个、慈善会123个、红十字会143个。
“十二五”期间,云南省坚持政府推动、社会实施、公共参与、专业运作,鼓励支持和强化监管并重的原则推动慈善事业发展,在解决社会难点问题的同时打造了我省的慈善品牌。在政府引导的慈善组织的积极努力下,我省慈善事业在灾害救助、贫困救济、医疗救助、教育救助、扶老助残等领域作出了更加突出的贡献。
据不完全统计,“十二五”期间,全省共募集公益慈善资金55.5亿元,物资1.3亿多件,累计受益人群超过2亿多人次,志愿者队伍遍布全省城乡,参与慈善服务的志愿者年平均90万人次。昆明市还荣登全国慈善城市百强榜,被评为“五星慈善城市”。
此外,为增强慈善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广泛性和针对性,推动慈善资源供需有效对接,云南省将推动县级以上民政部门会同发展改革、统计等有关部门建立以社会慈善捐赠、慈善组织建设、慈善项目实施、慈善志愿服务等为主要内容的慈善事业发展信息统计制度,逐步建立以慈善需求和项目储备为重点的慈善项目库,定期向社会公布,促进慈善救助需求与慈善资源有效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