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民营经济发展稳中趋好
近日从省工信委了解到,去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下,全省各级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级有关促进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扎实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全省民营经济发展实现稳中向好,主要指标保持增长,全面完成年初省委下达的目标考核任务。
民营经济总量稳步提高。2016年全省民营经济完成增加值6967.8亿元,比上年增长9.9%,比上年提高了0.6个百分点,占GDP比重达到46.9%,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拉动全省经济增长4.6个百分点,对全省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52.9%,比上年提高4个百分点左右。民营经济呈现出稳步回升向上的发展态势,有力地促进了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民营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分三大产业来看,2016年,第一产业完成增加值709.2亿元左右,增长6.5%,占全省第一产业增加值32.3%,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拉动全省经济增长0.3个百分点,对全省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在3.4%;第二产业完成增加值2893.1亿元,增长10.9%,占全省第二产业增加值的49.9%,拉动全省经济增长2.1个百分点,对全省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24.2%;第三产业完成增加值3365.5亿元,增长9.6%,占全省第三产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48.9%,拉动全省经济增长2.2个百分点,对全省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25.3%。三大产业中,第三产业的民营经济总量最大,第二产业次之,第一产业最低,民营经济的产业结构呈现“三、二、一”格局,比重为48.3:41.5:10.2。
民营经济户数、从业人员快速增长。按照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总体部署,我省深入实施“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和贷免扶补等措施,有效激发了创业创新活力,民营经济队伍不断壮大,吸纳就业能力持续增强。截至2016年12月底,全省民营经济户数达248.4万户,比上年底增加23.4万户,增长10.4%。其中,个体工商户199.1万户,比上年增长7.5%;私营企业48.9万户,比上年增长23.8%,净增9.4万户。全省个体私营经济从业人员748.7万人,其中,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369万人,私营企业从业人员379.7万人。全年累计新增就业123.8万人,增长18.4%。
消费需求保持平稳增长。2016年全省民营经济消费品零售额4643.7亿元,增长12.2%,增速比上年提高1.9个百分点,占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的81.1%,比重与上年基本持平。
上缴税金占比提升。2016年,全省民营经济上缴税金542.1亿元,比上年增长8.3%,增幅比上年提升12.3个百分点,相当于全省地方财政收入的29.9%,占全省税收的18.3%,比重比上年提高2.3个百分点。
成长型中小企业总体向好。截至2016年12月底,纳入统计的365户省级成长型中小企业总体发展态势较好,营业收入达349.1亿元,比上年增长12.7%;完成工业总产值244.5亿元,比上年增长5.6%;完成用电量23.5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8%;上缴税金10.7亿元,比上年增长11%;利润总额为18.8亿元,比上年增长6.3%,亏损面为14.43%,比上年底收窄2.7个百分点。
“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有序推进。2016年,全省共有3万户微型企业获得财政资金补助,带动就业17.6万人,带动社会投资94.3亿元。支持微型企业贷款4558户,贷款金额4.5亿元,累计贷款8.9亿元。自2014年启动“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以来,共扶持微型企业7万户。
从全省各州市民营经济发展的情况看,2016年,民营经济增加值增速位列前三名的州市分别是楚雄、红河和保山,增速分别为12.8%、12.3%和12.1%,有力支撑了全省民营经济的发展。